银行数据资源入表需厘清权属关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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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作为当前时代的“新石油”,数据要素的价值正在逐步释放。

  财政部发布的《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》施行已有一年半时间,各行业企业陆续推进了数据资源入表,主要集中在信息技术、制造业、交通运输、人工智能等行业的上市公司、民营企业,以及掌握着公共数据资源的城投公司。

  相对而言,金融行业尤其是具有海量高价值数据的银行,其数据资源入表的实践仍然较少。不过,将数据资源以无形资产的形式纳入报表,正被各家银行提上日程。当然,与其他行业不同,银行的数据资源来源于企业和个人客户,入表需厘清权属关系。随着信息保护趋严,银行数据资源的价值开发不能踩到安全和隐私的“红线”。

  去年8月,恒丰银行成为国内首个实现数据资产入表的银行。根据上市银行披露的年报信息,2024年已有中信银行、光大银行、宁波银行等银行陆续将部分数据资源实现入表。

  整体来看,目前实现数据资源入表的银行数量较少,局限于几家股份行,且入表的数据资源规模多为百万元级别。截至2024年末,中信银行确认为无形资产的数据资源的原值为人民币579万元,累计摊销为人民币85万元,净值为人民币494万元;恒丰银行确认为无形资产的数据资源的原值为人民币112万元,累计摊销为人民币11万元,净值为人民币101万元;光大银行其他无形资产中包含数据资源约为人民币1809万元。

  值得一提的是,大中型银行数据资源丰富、数据治理基础好,数据资源的挖掘潜力也较大。比如,截至去年末,工商银行部署数据质量规则超9万条,制定发布信息标准10万余项;中信银行年报披露,该行盘点数据资产超150万项。

  此外,还有一些银行正在推进数据资产的盘点、确权、估值等资产化活动。比如,齐鲁银行在2024年年报中披露,该行将数据治理提升到全行战略层级,进一步完善数据治理体系,加强数据创新与管理,有序推进数据资产入表。

  尽管可挖掘的数据价值潜力巨大,但当前银行的数据资产存在权属界定、合理估值等多重难题。

  银行的数据资产如何定义?按照中国银行业协会发布的《银行业数据资产估值指南》,银行的数据资产为“银行业金融机构合法拥有或者控制的,能进行货币计量的,为组织带来直接或间接经济利益的可辨认数据资源。”

  某城商行数字化部门业务人士认为,目前关于“数据资产”的定义相对模糊,且存在各自定义的现象。据其观察,不少银行响应政策引导,表态要推进数据资产入表,但尚未有一家银行明确“数据资产”的标准可供全行业操作。

  这背后,是数据资源难以界定归属权的现实映射。

  “要形成数据资产,首先要回答两个问题,即数据权属关系以及基于权属关系如何定价,然而很多银行都回答不了。”上述城商行数字化部门业务人士表示,银行拥有的客户数据,它的所属权到底是谁的?——银行在办理业务过程中采集的客户个人信息是银行资产吗?客户没有授权,银行有权将其作为资产入表吗?

  银行客户数据的特点是无形且易复制的,既有原始采集的数据,亦有加工整理后的数据。在提升数据价值的过程中,由数据要素转向数据资源,乃至入表和交易,银行如何对其确权显得尤为重要。从实践看,银行数据资源从入表到交易的路径还远未开通,需要银行更进一步探索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与政策的完善。

  综上所述,清晰的所属权、可衡量的价格,是数据作为一项无形资产可入表、交易的前提。无此前提,将会形成一系列的法理挑战。

  (文章来源:证券时报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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